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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2023-2024年度保安协勤人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作者: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3-10-18
项目概况受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委托,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SQ[GK]2023002、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2023-2024年度保安协勤人员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2023-2024年度保安协勤人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01]SQ[GK]2023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2023-2024年度保安协勤人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94,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2023-2024年度保安协勤人员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79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79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服务只能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所属行业。;(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一),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8 至 2023-10-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11-08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山南路266号 联系方式:0591-8795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珊珊、陈庆梅、周燕君 电话:0591-8395665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