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0-01-22
受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对[350783]SQ[GK]2020001、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783]SQ[GK]2020001
2、项目名称: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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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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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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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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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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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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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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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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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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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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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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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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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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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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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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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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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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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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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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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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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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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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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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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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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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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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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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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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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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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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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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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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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已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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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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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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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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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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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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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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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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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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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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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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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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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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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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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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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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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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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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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1-22 17:41 报名截止时间:2020-02-07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4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2-14 09:00,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达创意园B栋216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306号
联系人姓名:范雪灵
联系电话:0599-383694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项目联系人:兰珍
联系电话:0591-8395665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