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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心理援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作者: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4-11-08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01]SQ[TP]2024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心理援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5,000.00元 采购包1(家具类物品):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5,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1,2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 采购包2(应用软件和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3,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11-08 至 2024-11-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11-14 09: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开标室 六、开启时间:2024-11-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园亭路5号 联系方式:0591-38703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珊珊、陈庆梅、张杏涛 电话:0591-8395665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