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公安局涉案车辆清障及施救、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3-01-20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涉案车辆清障及施救、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QZB-20230003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涉案车辆清障及施救、涉案车辆保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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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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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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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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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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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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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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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片辖区涉案车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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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一年期满后,经过考核履约验收合格,且无合同解除、终止事由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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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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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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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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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片辖区车辆清障及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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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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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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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北片辖区车辆清障及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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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一年期满后,经过考核履约验收合格,且无合同解除、终止事由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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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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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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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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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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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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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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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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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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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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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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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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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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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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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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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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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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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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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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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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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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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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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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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方式:(1)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91-83956656,电子信箱:fjsqzb@126.com)注:非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获取采购文件手续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获取采购文件登记。 B. 采用转账方式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将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转账汇款凭证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1113010116003816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连女士\15980230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马玲凤、江晓烨\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凤、江晓烨
电 话: 0591-83956656